根据校发【2011】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度过渡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首次申报工作的各项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按时报送。
一、申报要求:
1、党政管理和工勤技能类岗位津贴因达到年限晋级相应级别1档津贴的,由个人报本单位人事秘书,再由人事秘书统一报人事处劳资科。
2、此次个人申报表分为三种: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申报表、其他专技岗位津贴申报表和实验教学岗位津贴申报表,请根据校发【2011】2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并按所申报的相应津贴类别正确选取表格种类进行填写。个人申报表按学校制定的统一格式及相关要求,用电脑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基本情况要求填报完整、清晰、准确(手工填写的表格不受理)。
3、个人申报表需按表格类型分类整理,每类个人表分别按工资卡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号进行整理(不需装订),然后用文件袋装好,并在封面标明单位名称、各类申报表格份数等有关情况后送人事处劳资科。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所有“双肩挑”人员一律在其所在的教学单位填报申报表。“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及科研任务由其“双肩挑”学院负责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2、所有在编人员(除内退人员外)必须填报个人申报表。不论是特殊人才(如特聘教授等),还是有特殊情况(如离岗读博、长期病休、休产假等)的人员都必须填报个人申报表。确实不能由本人填报的,可委托其他人填报,否则统一由单位的人事秘书代填。
4、在审核个人申报表时,有特殊情况的,请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作出说明。如特聘教授请注明“特聘教授”或“协议”,实验教学人员申报教学科研岗位津贴的请注明“实验教学人员申请教学津贴”。
5、本科教学工作量也包括树达教学工作量。在填报本科教学工作量时,请将树达教学工作量连续填写于其他本科教学工作量之后。
三、申报时间:请于2015年1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院党委办公室(美术楼216)。
四、要严格按照校发【2011】20号文件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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