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率,为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创造条件,学校拟选派教师参加由中山大学英语培训中心和我校外国语学院联合举办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现就有关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的在职专任教师及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的其他人员。
二、选派条件
1、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是各院(部)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或其他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的人员。
2、拟于近两年内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3、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教师优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授课总学时为300学时。培训时间为2015年3月-6月,每周周四、五、六全天上课,地点为我校外国语学院。
四、资助方式及有关待遇
1、培训费用8000元,由个人先行垫付4000元,其余400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通过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的,学校支付个人垫付部分;未取得合格证的,个人垫付部分由本人承担。
2、教师培训期间,国家工资照常发放,绩效工资基础性部分全额发放,奖励性部分由所在学院(部)自行确定。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选派要求,拟于近两年内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的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申请表》(见附件)。
2、各学院(部)推荐。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及教学科研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人员,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内的学院(部)可推荐1-2人,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学院(部)可推荐2-3人。
3、学校审核。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及学校培训计划确定参培教师,培训班参培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六、有关要求
1、教师外语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还为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到国外进行研修访学提供便利条件,长远意义上将促进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升,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
2、为保证培训效果,参加培训的老师在培训期间须半脱产学习,各学院(部)在向学校推荐教师时需做好相关的教学安排以支持教师的培训学习。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教师报人事处师资科,恕逾期不再受理。